健康OTO商户服务协议

2023-03-20

(本版更新日期:2023年0320


【签约主体】本协议是入驻健康OTO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商户”或“甲方”)与湖北中艾草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商户使用健康OTO平台相关服务签署的协议。

【审慎阅读】商户在签署本协议或使用健康OTO服务之前,应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商户应重点阅读。

【签约动作】商户使用登陆健康OTO平台会员账户点击确认本协议,则表示商户愿意接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将正式生效并对商户与健康OTO产生法律约束力。如商户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或无法清楚理解本协议某个条款含义的,请勿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健康OTO平台:是指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及相应软件技术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址为www.JIANKANGOTO.com的网站,或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URL的网页,以及相应的健康OTO客户端软件(包括会员客户端中的健康OTO-S2B2C频道、健康OTO独立客户端、健康OTO在手机商城经营的频道、入口等)、健康OTO小程序、健康OTO店铺客户端以及健康OTO平台后台系统等,以下简称健康OTO平台

2、商户:指入驻健康OTO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种经营主体。

3、综合体/线下门店:是指在同一建筑物内或同一区域内集合了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美容美发等各种消费场所,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具体以乙方判断为准。

4、综合体/线下门店范围内商户:是指在综合体内/线下开店并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公司,具体以乙方判断为准。

5、用户:指登陆健康OTO平台购买商户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

6、在线购买:是指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一种集商户发布服务或商品信息、招揽、物色交易对象,达成交易为一体的服务。用户通过在线购买服务购买商户的商品或服务后,可获得对应的消费凭证,并可凭此凭证享受相应的服务,商户应在用户享受服务时对消费凭证进行核销。

7、交易金额:指商户在健康OTO平台发布的商品或服务扣除商户优惠后的实际成交价格。

8、券营销:指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一种软件服务,商户可利用健康OTO平台提供的软件工具向用户发放折扣优惠券吸引用户消费。

9、推广:指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一种信息技术服务,商户可利用该服务向健康OTO用户推销其服务。

10、Saas软件服务:指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使用在线软件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软件服务。

11、预订:指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满足用户在线预订商户商品或服务的技术服务。

12、第三方结算公司/机构:指健康OTO平台向商户/用户/会员提供在线支付或服务的平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银联或健康OTO指定合作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公司。

第二条 协议范围及效力

1、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健康OTO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商户的各类规则。所有健康OTO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商户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健康OTO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对于影响商户权利义务的变更健康OTO将提前至少7天在健康OTO平台公示。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公示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通知健康OTO健康OTO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解约(商户可选择主动退出合作)。如您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健康OTO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健康OTO任何基于提升消费者及商户体验、平台服务升级等目的所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3、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健康OTO另行书面签署即于您和健康OTO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健康OTO服务的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健康OTO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本协议可在健康OTO平台查询。

第三条 健康OTO服务

商户入驻健康OTO平台后,健康OTO将根据商户选择向商户提供下述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1、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及收费

乙方向商户提供包括商品发布、订单生成、交易管理、商品搜索、服务推荐等服务在内的软件系统,按照下述各类不同产品分别提供服务和收取软件服务费用:

1)在线购买服务

商户通过健康OTO平台发布商品或服务供用户进行购买,健康OTO按照商品或服务的交易金额的 额定 比例收取软件服务费(以平台发布公示为准),软件服务费计算方式为商品或服务的交易金额乘以对应的费率。

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目以及该类目所对应的费率以商户首次使用在线购买服务或实际发布商品或服务时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类目及对应的费率为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在线购买软件服务费,在商品或服务实际核销后乙方指令第三方结算公司向甲方支付货款时自用户支付给商户的款项中划扣,乙方指令第三方结算公司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商户签约时在系统中确认的时间为准。

2)券营销服务

商户通过健康OTO平台向用户发放优惠券,健康OTO按照优惠券对应的类目费率和使用的数量向商户收取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券营销服务软件服务费计算方式为使用的券数量乘以对应的费率。

券所属的类目以及类目对应的券费率以商户首次使用券营销服务或实际发放优惠券时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类目及对应的费率为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券营销软件服务费,甲方应按照确认的付费方式向乙方支付。

3)推广服务

商户可通过健康OTO平台健康OTO用户推销其商品或服务,商户使用健康OTO平台推广服务应向乙方支付的推广费用以甲方在实际使用具体推广产品时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具体服务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为准。

4)预订服务

商户可使用健康OTO平台提供的预订服务功能接受用户在线向商户提交的商品或服务订单,商户应按照用户预订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向用户提供相应服务。商户使用预订服务应向健康OTO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商户与健康OTO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具体服务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为准。

5)基础平台服务

商户入驻健康OTO平台可使用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基础平台服务,包括店铺创建、展示、消费评价、基础数据报表等内容,商户使用健康OTO基础平台功能,应向健康OTO支付基础平台使用费         ,基础平台使用费以商户在签约本协议时或首次使用健康OTO平台基础功能时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为准。

6)服务保证金和物料

商户入驻健康OTO平台可享受作为健康OTO入驻门店商家在线接受订单为顾客提供服务;为了保证顾客和平台的服务标准、服务品质、售后服务,商家入驻健康OTO需向平台交纳        元(03000元)作为服务保证金。

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因乙方过错原因造致甲方、顾客或健康OTO平台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进行赔偿,并在扣除后限期乙方及时补足保证金;

双方协议终止时,甲方视履约具体情况,在乙方未拖欠甲方、顾客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乙方在甲方平台提供的物料商城进行物料购物,以实际金额购买为准,可以享受作为入驻商户特享 额定折扣权益,具体折扣按甲方平台的会员折扣规则执行;享受健康OTO平台给入驻商家、店铺的一切相关权益和服务。

2、SaaS软件服务

商户可通过健康OTO平台使用健康OTO向商户提供的SaaS软件技术服务,以向用户提供扫码/线上店铺下单等服务。商户使用健康OTO平台提供的SaaS服务应向健康OTO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商户与健康OTO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具体服务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为准。

3、其他服务

健康OTO平台会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功能,提供新的服务类型,商户在使用这些新产品、新功能或新服务时,应按照届时首次使用服务时或在使用服务过程中通过书面、签约邮箱或健康OTO平台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确认的服务规则或计费方式使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1、互联网信息服务:乙方作为JIANKANGOTO.com域名和健康OTO移动客户端的所有者,通过网站和移动客户端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乙方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商户收费。

2、其他服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可能会不定时向商户提供各类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就上述服务暂不向商户收取费用。

(三)上述乙方提供的服务,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使用其中一项或多项,在使用相应服务时如该项服务有对应的使用规则和收费标准的,商户需在正式使用前先行确认并按照规则使用和付费。上述服务中如有不适合商户使用或商户不愿意使用的,商户可以不使用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四)上述乙方提供的部分服务可能依赖于第三方结算公司提供的当面付服务等,如您需要使用该部分产品服务的,需另行与第三方结算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同时您授权健康OTO在您入驻健康OTO平台时同步将您的开店信息同步给第三方结算公司,方便您后续与第三方结算公司进行当面付等相关协议的签约,包括但不限于门店证照信息、门店联系人信息、门店收款账号信息、门店图片信息等。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发票开具

1、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项服务费用,除前述已明确约定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自用户向商户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收取的部分外,其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确认具体服务或产品时确认的收费方式和收款账号予以支付。

2、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项服务费用,乙方实际收取后,按照税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具体发票开具办法以乙方另行公示的内容为准。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权利及能力;同时甲方应当按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经营能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许可或备案文件。甲方应始终具备上述条件,保证不提供任何虚假、失效文件或以任何第三方的资料申请入驻健康OTO平台,同时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并更新有关资料,如乙方有合理怀疑且甲方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乙方有权随时下架甲方全部或部分在售商品,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如甲方在乙方平台开设的店铺中,需要展示综合体范围内商户的具体门店信息的,甲方须保证其展示的具体门店信息是在综合体管理范围内的门店,且在展示前已经取得了综合体范围内商户的同意和授权。如因甲方在其健康OTO店铺展示内容而遭受综合体范围内商户投诉、产生纠纷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且保证不得因此使乙方造受任何损失。

3、甲方保证在健康OTO平台发布服务或商品信息并进行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同时甲方保证通过健康OTO平台发布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并进行销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如甲方发布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健康OTO平台相关规则或制度的信息或链接的,乙方有权进行屏蔽或删除。但双方确认,乙方的前述审核、删改不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和/或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甲方服务或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甲方应对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承担完全独立的责任。

4、甲方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实际销售者,应履行销售者责任,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负责向用户开具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同时还应按照实际交易额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甲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甲方所发布的服务或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与甲方实体门店实际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商品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甲方对外公示的交易承诺。

6、甲方应维护健康OTO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健康OTO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健康OTO平台的正常运作。

7、甲方不得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不得贿赂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收买、企图收买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为甲方提供不正当利益。

8、如甲方使用健康OTO平台服务的收款会员账户有多个,甲方应保证多个收款会员账户与甲方都存在合法、真实的关联关系,且收款会员账户新增、变更、删除等操作产生的全部风险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承诺其已获得了甲方设定的收款会员账户的账户持有人同意,即同意当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乙方可按本协议约定从甲方及其甲方设定的甲方门店收款会员账户中扣取相应款项作为对乙方或第三方的赔偿。

9、为了保证交易安全,甲方同意通过健康OTO平台进行的交易使用第三方结算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或健康OTO平台支持的其他支付方式,同时商户授权健康OTO第三方结算公司发出指令关闭其收款会员账户的“余额支付”功能。

10、商户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如明示或暗示用户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可通过健康OTO平台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健康OTO平台支持的收费方式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健康OTO支付相关费用。如商户违反前述承诺,商户同意健康OTO可终止本协议。

11、甲方应妥善保管签约本协议的会员账号和密码,经由签约会员账号进行或授权的行为将视为商户本身的行为,由商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技术手段,对乙方提供的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反编译、破解或采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进行干扰、破坏,损害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通过健康OTO平台进行推广的,应对其发布的推广内容负责,保证发布的推广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因商户发布的推广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产生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商户予以承担。商户在此免费许可健康OTO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对商户公示于其健康OTO店铺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商标、logo、文字、图片等)进行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翻译(如为满足海外买家的浏览需求进行翻译),并有权对上述权利进行再授权。若第三方或监管机构向乙方通知甲方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的,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对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该等行为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带来的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本条所示原因,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参照健康OTO平台相关规则申诉。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不对被处理内容重新上线前甲方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4、商户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商户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他授权的情况下,商户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健康OTO隐私保护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商户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5、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间对相关商品或服务开展不定期的运营活动,在活动中,任何一方及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套取的活动资源或向守约方赔偿同等价值的款项。同时,活动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风险的,守约方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和资源投入,要求违约方限期支付守约方承担的所有活动成本及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用户承担的活动优惠、运营成本等);如违约方是甲方,且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限期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委托会员公司从甲方会员账户及甲方设定的收款会员账户中直接扣取相应费用。

16、甲方可通过健康OTO平台自行或联合综合体范围内商户一起开展运营活动。无论甲方是自行或联合综合体范围内商户一起开展运营活动,如涉及需要综合体范围内商户配合的,甲方都须和综合体范围内商户针对甲方发起活动的规则、费用承担、活动方案、活动时间等内容达成一致。如因上述内容未达成一致,或综合体范围内商户未实际让用户参加活动或享受优惠,而造成综合体范围内商户、用户投诉、纠纷等,均由甲方自行解决。

17、甲方自行或联合综合体范围内商户一起开展的运营活动,甲方必须保证活动内容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含有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恶意竞争、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2)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运营活动的营销信息或广告宣传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恶意竞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使用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宣传语,或包含任何损害健康OTO形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借用健康OTO名义宣传与健康OTO不相关联的活动等);

4)甲方应保证甲方自己应按照其发布的活动中的说明,且保证综合体范围内的商户应按照其参加的活动中的说明向用户提供完整、真实的服务,否则因此给乙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但甲方发布或参加的优惠活动截止前继续有效。如参加甲方发起活动的综合体范围内商户未遵守上述要求而给用户、乙方等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如在甲方发起的活动中存在用户投诉和纠纷,乙方统一转交甲方处理。

18、甲方应在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保留具体运营活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海报、网站/APP活动截图、现场照片/视频等,且资料内容应当清晰可供辨识,如:提供现场照片的,照片应能够清晰显示活动规则文案。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随时配合提供上述资料。

19、甲方对在甲方门店或甲方管理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具有安保义务,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及安全管理,保证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用户在活动现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负责赔偿和解决。由此给乙方及关联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赔偿、遭受行政处罚等),甲方应向乙方及关联公司足额赔偿。

2)活动开始前,甲方应负责对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步行梯、通风、消防、店内广播等)进行系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活动期间,甲方应安排人员巡视人流情况,根据人流的实际情况进行疏导和控制,若活动现场内人员密集,应在出入口采取限流放行等措施。

4)甲方应对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情况制定相合理有效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现场出现的违法行为(非法集会、示威、自伤、自残等)、停电、拥堵、踩踏、打砸抢等事件。

20、甲方保证其已获得必要的授权,有权代表已经/将要开设在其名下的所有门店签署本协议,甲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甲方名下门店均签署本协议并同意入驻健康OTO平台。甲方门店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如甲方门店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健康OTO平台规则或存在损害用户权益之行为的,甲方应督促其进行改正,经乙方纠正后甲方或/甲方门店拒绝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等对违约的甲方门店或甲方进行处罚或者停止合作,甲方及甲方门店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应妥善处理其与甲方门店的合作关系及(或)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并可使乙方完全免责。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制定健康OTO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具体使用规则,发布各项管理制度、有权设定各项服务的具体收费方式,甲方应按照相应使用规则和收费方式使用相应服务。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若乙方发现甲方上传的资料或信息存在虚假、错误或其他问题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正,若甲方未予以补正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相关服务要求。

3、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服务使用费用,有权委托第三方结算公司自商户的会员收款账户中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4、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健康OTO平台各项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健康OTO提供的相关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必要措施,以制止相应的违法行为,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有权对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和更新,乙方在进行相应升级、改造或更新时,将采取合理方式通知甲方,以减少对甲方的影响。甲方理解并同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风险评估、具体业务开展情况等考虑,健康OTO可能会对部分行业的相关服务进行调整,包括停止部分服务的提供、取消某些服务的功能等,具体以健康OTO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6、乙方有权在健康OTO平台开展相关运营活动,甲方可选择是否参与相应的运营活动,如甲方自愿选择参加相应的运营活动,应遵守相应的运营活动规则,不得擅自退出活动,不得随意取消相应的优惠,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不改变商户实收金额的情况下,将甲方发布的符合活动条件的商品或服务纳入平台活动中。为推广商户店铺或其商品,健康OTO可在商户参加健康OTO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包括“双十一”、“双十二”、“养生”等)对外公示商户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7、乙方有权对用户投诉进行处理,若用户就使用甲方商品或服务发生任何纠纷向乙方进行投诉的,乙方有权按照健康OTO平台的相关售后服务规则进行处理。

8、乙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收费政策和功能以及平台规则、管理制度等等进行调整,若乙方进行相应调整时,将提前通过将提前通过健康OTO平台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通知,若甲方继续使用相应服务或功能,则相应调整将对甲方生效。

9、信息使用及处理

1) 乙方有权收集、存储和使用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甲方授权的、甲方在健康OTO平台上产生的、乙方获取的以及来自第三方的信息。乙方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或整合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交易信息、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自乙方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甲方已授权或依据法律法规可共享的信息。

2)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多经营数据的参考,乙方可能会将甲方经营情况与其他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某一区域内优惠核销率等)提供给甲方进行参考。同时,也可能在不向其他商户透露甲方具体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其他商户。但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输出的分析结果仅供甲方参考,如甲方使用分析结果而产的任何损失与乙方无关。

3)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授权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乙方平台关联公司除外)。但以下情况除外:

a)   为甲方提供商品和服务所必要公布的信息。

b)   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核查的强制要求、按照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而需提供,具体核查要求的信息以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c)   乙方以学术研究、调研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d)   为维护健康OTO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用户及其他商户的合法权益。

e)   依据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而提供。

第七条 第三方结算授权条款

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甲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第三方结算公司,在乙方依据本协议发出指令时对甲方会员账户或甲方设定的甲方门店收款会员账户中的保证金(如有)、余额进行如下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保证金、账户余额进行冻结、解冻、划扣。

第八条 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

1、【保密条款】除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任何内容及协议签订/履行情况,应将获得的对方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因此给守约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在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始终有效,不因本协议其他条款整体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而失效。

2、【知识产权】甲方理解并同意,除非乙方另行声明,健康OTO平台内的软件、服务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数据、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以下简称“全部资料”)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属于乙方及(或)乙方关联公司所有。未经乙方/乙方关联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健康OTO平台内的软件、服务和内容)。未经乙方及(或)乙方关联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3、甲方保证,其在健康OTO平台上传、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软件以及表演等为甲方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并同意将前述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软件以及表演等无偿授权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使用、发布、复制、出租、展览、展示、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修改、改编、汇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等权利。对于与著作权相关的任何及一切人身权利,甲方在此明确承诺将不予主张或放弃,或者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一并授权给乙方使用。

4、双方合作期间,基于本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可以合理地使用对方的相应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产品或服务名称、LOGO等知识产权;但未经一方授权,另一方不得将一方的知识产权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场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资质、发布的信息违法违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未遵守相应的规则或承诺、违反约定导致用户纠纷或投诉等,健康OTO有权要求商户在合理期限内纠正相应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若商户未在改正期内纠正其违约行为或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健康OTO有权对商户采取限制部分功能、下架商品或服务、屏蔽店铺、冻结交易、冻结账户等措施,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商户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健康OTO支付的律师费、消除影响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商业损失、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及其他因商户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2、因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免责及有限责任

1、乙方将按现有技术提供健康OTO服务,但以下情况下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1)健康OTO平台系统停机维护;

2)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支付机构的问题等原因,或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不对甲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后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2、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履行相关善后义务:

1)乙方有权删除平台上已发布的甲方信息,且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2)本协议终止前甲方已与用户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3)如乙方已经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就已经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支付费用;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保存甲方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

5)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如甲方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乙方有权通知会员公司将甲方的会员账户余额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一定金额进行冻结,用于解决服务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赔付;待纠纷解决后,乙方通知会员公司将冻结款项解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所辖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甲方首次通过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平台点击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前和后续历次有效期届满前,除非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告知对方不再续签,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限。

3、如无其他约定,您与健康OTO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所签署协议中提及的《健康OTO商户服务协议》即指本协议。

4、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终止履行本项协议,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应安排具备履约能力的第三方继续履行本项协议下的权利义务,乙方应事先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

5、本协议所称的“通知”,包括纸质盖章文件形式,或通过甲方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平台上预留的邮箱(或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或通过甲方在签约过程中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平台上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站、APP页面公告、站内信/弹窗等方式。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第十 特别约定

1、您同意您通过网络以线上点击、滑动、勾选等确认方式来签署本协议的,该线上确认行为与您通过线下签字、盖章行为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您点击确认之日起即生效。

2 您知悉并确认,除双方协商一致(表现形式为书面签署终止协议)或您不再具有健康OTO平台商户的身份或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本协议将始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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