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OTO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2023-03-20


一、定义

“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购买带有“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标识或在项目中注明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后,自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

1、针对订单有“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标识或在项目中注明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物流签收时间,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发起申请;

2、申请“7天无理由退”的商品应当符合商品完好标准(商品完好标准见下方“商品完好标准“);

3、申请退货退款金额仅以消费者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4、消费者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须是申请该服务的订单下所售出的商品。

三、运费/税费说明

运费说明: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包邮商品,买家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仅承担退回运费。

四、以下商品/服务不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如二手商品、临期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等。

商品完好标准一、通用标准:

1、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

2、商品本身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防伪标签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

3、无受损、受污、刮开防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4、以下为不影响商品完好的情形:

1)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

2)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

5、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6、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如有赠品和(或)发票,赠品和(或)发票应当一并退回。如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税款;

7、商品包装作为商品的必要组成部分,其缺损状况易导致商品价值贬损,故退回时应确保商品包装完整。部分具有特定价值或功能的特殊商品包装,可依商家事前显著明示的包装保护要求处理。包装完整的标准如下:

1)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

商品原包装未缺失,包装整体结构完整。但在包装运输或拆卸过程中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形态变化,如适度的变形、污渍、局部破损等,不认定其影响商品包装完整。

外包装被一次性密封的,不得拆封。“密封”是指商品外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2)特殊商品包装的保护要求:

若商品包装客观上确有防伪性、唯一性、收藏纪念价值或另附昂贵价值等特殊附加价值或功能,商家可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特定的包装保护要求。对于合理可行的包装保护要求,经商家事前显著明示后,消费者应予积极谨慎保护。若该类包装损坏程度足以造成价值贬损或功能丧失,可认定其商品价值贬损。

3)若商家未经事前显著明示提出包装保护要求,则依照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若商品包装并不具备上述特殊性,则依照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注:商品包装,是指商品厂商实施的出厂标准包装,不含商家或物流另行二次封装。

特殊完好标准:

1、美容彩妆/个人洗护

1)(若有)一次性密封包装未拆封;

2)商品特质小棉签未损坏;

3)口罩/棉等印与肌肤解除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拆封。

2、个人护理电器

1)洗面仪、剃须刀、美容器、理发器、剃/脱发器等因与肌肤解除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拆封。


阅读3670
写评论...